中新网海口10月20日电 (王晓斌 熊鹰 高媛)海南一公司在澄迈县滨海区域开发建设中损毁红树林,事后虽完成两轮补种修复并通过验收,但仍被法院判令赔偿红树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“空档期”损失119.99万元。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日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明确,生态修复验收合格并不当然免除生态功能损失赔偿责任。 图为海南一处滩涂上,人工种植的红树林(资料图)。记者 王晓斌 摄 施工未经林业许可,损毁红树林构成生态侵权 该案涉事企业为海南某实业公司,其滨海开发项目位于澄迈县滨海沿岸区域。项目于2011年至2012年间先后通过属地投资审议、发改立项、指标审批及海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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